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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申报还有一周不到就要截止了,因为涉及到积分落户,还是有很多人有一定的不了解,今天陈老师就来解答一下问的比较多的问题。
拓展阅读:工资申报流程
单位应如实申报上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及单位月平均工资(社保经办机构将对单位申报的工商企业年度报告、工资性收入等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对于申报情况异常的单位,将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工资申报过程中,会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这里填写的社保基数就是7月后缴纳的社保基数,就有很多人问这个填写多少才能满足一倍?
这个是要等6月底才会公布的,目前无法确定。只能是盲调,如果一定要预测一个数字的话,只能按照往年经验10%左右预估,预计在9100元左右,但是今年疫情企业普遍收入受影响,统计口径又多了3个月,最终数字还不好说,只能当参考。
社保基数两种常规调整办法
第一种方式:工资申报
就是在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那块填写的数字就是下一年度需要缴纳的社保基数。
第二种方式:公布社保基数之后调整
每年年底的时候,人社局会通知各企业进行工资申报,然后通过加权算法,在3月底会公布下一年度的社保基数。在4月份的时候,可以根据最新基数,在人社局自助经办系统上进行精准调整。
今年因为疫情原因,会在2020年6月底公布对应2019年平均工资,同时作为2020年7月份至2021年6月份周期内的基数标准。所以在7月份可以在自助经办系统调整。
这上面2种是常规调整办法,社保基数还有其他两种调整方式。
1、自助经办系统上,于每个月5日9点到26日16点间调整
和上面第二种方式的区别就是在于需要承担自当年4月份社保基数调整起的差额补缴,如果是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或者是落户的话,补缴是不计算在内的。
那今年则是承担自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起的差额补缴。
2、“跳槽”,重新进行社保登记。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申报的单位,7月起按单位之前社保月缴费额的1.1倍自动调整。
如果工资申报的比后面公布的社保基数低,也是没有影响的,后期可以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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