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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沪籍有积分有房产,录取时到底排在第几顺位?”这是2026年上海幼升小家长群里问得最多的问题。2026上海幼升小录取顺序有变化吗?根据青浦区最新公布的8档录取顺序,第一档是“人户一致”,第二档是有房产、积分不达标的排在第七。你的条件在第几档?下面整理了最新更新的16区幼升小录取顺位,看看孩子能上什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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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上海公办小学会按照录取顺位排序录取,优先人户一致,然后按梯度一个一个排下来。那2026年16区幼升小录取顺位如何安排?
浦东新区的录取顺位细分为12档。其中,非沪籍有房 + 120 积分优先级较高,优于多数其他区。
1. 人户一致
2. 人户分离有房产
3. 非沪籍有房+120积分
4. 动迁户子女,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
5. 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
6. 动迁户子女,另行租赁房屋居住
7.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8. 非沪籍+120积分,无房产
9. 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10.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
11. 外籍适龄儿童
12. 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
补充说明
人户分离有房,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就近安排入学。
非沪籍+120积分+房产,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就近安排入学。
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入学。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学的儿童(少年),由招考中心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若人户一致超额,按与户主关系、入户时间排序;集体户 / 公共户优先级较高。
1. 人户一致(人户一致超额,按照儿童与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
2. 人户分离、集体户和公共户(按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排序)
3. 非沪籍
4. 港澳台和外籍儿童
补充说明:
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若人户一致超额,按入户时间长短排序。非沪籍优先120积分家庭。
1. 人户一致(人户一致超额,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
2. 人户分离
3. 集体户籍&廉租房
4. 非沪籍
补充说明:
统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部分热门校要求入户满3年、产权 / 户主为父母或儿童;人户分离按购房时间、同住关系、居住年限排序。
1. 人户一致
2. 人户分离(按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排序)
3. 集体户籍&廉租房
4. 非沪籍
补充说明
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户主为儿童、父或母;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若人户一致超额,按入户时间排序。
1. 人户一致(人户一致超额,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
2. 人户分离
3. 集体户籍&廉租房
4. 非沪籍
补充说明
对不符合学校“梯度安排”或“五年一户”政策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学校无法安排的,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人户分离拆得非常细(6档),按产权、户籍、寄居、租房逐级降低,每档内部再看户籍 / 居住年限决定先后顺序;非沪籍按积分、房产、租房、社保年限统筹。
1. 人户一致;
2.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3.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4.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5.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6.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7. 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8.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
9.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
10. 非沪籍,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若人户一致超额,看户主关系、房产和入户时间;人户分离按直系亲属 + 房产 > 直系 > 其他分级;非沪籍按120 积分、房产证和居住证年限排序。
1. 人户一致
2.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
3.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
4. 人户分离的其他情况;
5. 集体户&廉租房
6. 非沪籍
1. 人户一致
2. 人户分离
3. 集体户&居住廉租房
4. 非沪籍
补充说明
人户分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住房性质、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实际居住时间等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如地段内适龄儿童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方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人户分离适用范围: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
闵行区把市政动迁、廉租房、外区户籍有房单独列档;非沪籍有房 + 120 积分排位较靠后。
1. 人户一致(按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 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
3. 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
4. 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
5. 非沪籍有积分有房(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6. 其他情况(人户分离租房、集体户、廉租房、非沪籍租房)
人户分离分购房 > 寄居 > 租房三档;同街镇不接受人户分离;一旦选统筹不能回户籍地(同街镇除外)。
1. 人户一致(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
2. 人户分离,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 人户分离,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4. 人户分离,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户籍区域(跨区、外街镇)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5. 非沪籍
录取顺位按产权人亲疏逐级降(本人 / 父母 > 祖辈 > 旁系)
1. 人户一致
2. 廉租房户籍
3. 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或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自实施“五年限一”政策以来,已享有五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4.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5.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6.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7.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8.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9. 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补充说明: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若人户一致超额,看户主关系、购房年限、入户时间;人户分离按父母产权 > 祖辈产权分档;非沪籍有房 > 无房,优先120 积分
1. 人户一致,对口入学(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自购房年限及入户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
2. 人户分离+房产(产权人为儿童父母或学生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3. 人户分离+房产(产权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4. 本市户籍居住地为廉租房、租赁房
5. 其他本市户籍的符合条件者
6. 非沪籍有房,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入学
7. 非沪籍无房,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补充说明
随迁子女监护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在统筹安排时同类优先。
顺位梯度明显:人户一致 > 4年以上产证 > 不到4年产证 > 120积分,无房 > 集体户、廉租房 > 无房无积分;
人户一致中,如为祖辈产权,要求三代户籍在一起;人户分离 / 非沪籍/港澳台有房,按产证年限≥4 年和<4 年分两档。
1. 人户一致,超额按户口迁入时间排序(其中,产权人为直系祖辈的,户籍须祖孙三代在一起)
2. 人户分离有房、港澳台有房、居住证积分满120分有房,且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
3. 人户分离有房、港澳台有房、居住证积分满120分有房,且产证年限不到四年
4. 居住证积分未满120分+有房
5. 集体户、本市户籍廉租房,安排就近入学
6. 无居住类房产的,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录取顺位分8档,户籍直系 / 房产直系、产权人、积分排序;相同条件看房产证办理时间、入户时间、居住证时间;
非沪籍:120 分有房 > 120 分无房 > 无积分有房 > 无积分无房。
1. 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直系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直系房产(房产权利人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的时间顺序,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2. 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及父母的优先,其他直系亲属的靠后,额满为止。
3. 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的时间顺序,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4. 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5. 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 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7. 非本市户籍:有直系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 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父母一方居住证办理的时间顺序,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一、本市户籍学生招生排序
1. 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 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4.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5. 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购房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办理网签合同。
8.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 已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居住地为租赁房。
9. 其他情况。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招生排序
1. 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在辖区内自购产权房,产权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 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在辖区内自购产权房,产权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 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在辖区内租赁房屋居住。
4. 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在辖区内租赁房屋居住。
1. 人户一致,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 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 人户一致,户主是其三代以内旁系亲属。
4.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 其他情况。
以上就是2026年上海幼升小各区录取顺位,总的来说是按人户一致、人户分离、集体户公共户、非沪籍这样的顺序来录取排序。若摇民办未中,则排序排在同类后面。但总的来说,非沪籍持有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对孩子上学还是非常有利的
以上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果你在上海居住证积分或者上海落户途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我们详细咨询,我们有资深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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