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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关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上海居住证积分
  • 2026-02-13
  • 38 浏览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用人单位有什么条件?2026年在上海打拼的外地人想要办理积分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关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算算看你的分数情况是否达到了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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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申请居住证积分前须知

 

 

 

01、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在上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近期有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02、申请方式

如个人必须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个人不能直接申请。

单位需在“一网通办”平台完成注册和审核后,为员工提交积分申请。

03、重要提醒

学历验证:确保你的学历档案完整,学历信息在学信网可查。学历套读无法用于积分。

社保与个税匹配:社保缴纳单位和个税申报单位必须一致,且避免断缴或补缴。

材料真实性:切勿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后果严重。

动态调整:积分有效期一般为1年,需每年续签。情况变化,如社保基数降低、居住证过期不及时处理会影响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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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分基础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即年龄43周岁及以下可以积满分30分,之后第一年减1分,往后每年减2分。

 

(二)教育背景

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技能证书/职称证书

1.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积140分

注:在校期间取得的证书可以积分(学历得符合积分政策)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1.正常缴纳的社保每满1年积3分。按月累计,上不封顶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分加分指标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紧缺急需专业

全日制大专紧缺专业,从事相关工作,专业在目录内,可以加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4年累计36个月0.8倍社保

积25分

4年累计36个月1倍社保

积50分

4年累计36个月2倍社保

积100分

3年累计24个月3倍社保

积120分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环卫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足一定年限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1)对持证人在临港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可予以专项加分,即每满1年积2分,最高分值为20分。
(2)对持证人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区域工作并居住的,予以专项加分,即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分,最高分值为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分减分指标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以上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果你在上海居住证积分或者上海落户途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我们详细咨询,我们有资深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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