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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上海各区都公布了《2019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意见》,政策条文众多,重点难寻,包含五年一户、人户一致户籍要求、人户分离排序原则、外地户籍居住证要求等信息。
五年一户
部分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本市户籍人户一致
根据对口入学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以上);房屋户主为儿童、父或母;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
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各学校《招生通告》。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19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外地户籍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以家长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19年8月10日。
2019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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